IVA 個人自願安排:流程、年期與收費全解析

IVA 個人自願安排指南

個人自願安排(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,簡稱 IVA)是香港法例認可的債務重組途徑,讓有還款能力的債務人透過法院批准的重組方案,在指定期限內按新條款清還債務,避免破產。本文逐步說明 IVA 的申請流程、還款年期及相關費用。

IVA 的申請資格與前置條件

IVA 適用於有穩定收入、債務總額通常介乎十萬至一百五十萬港元左右的香港居民。申請人須委任持牌破產管理人或認可會計師擔任 IVA 提案人,由其評估財務狀況並擬備還款方案。提案須列明每月還款額、還款年期及債權人預計可收回的比例。若債務人持有物業,提案亦須說明按揭安排及是否涉及加按套現等安排,以供債權人及法院審議。

完整申請流程

流程一般分四個階段:首先,提案人收集債務人的收入、支出及資產資料,並與主要債權人初步溝通;其次,向高等法院提交 IVA 提案及相關文件,同時向各債權人發出通知;第三,召開債權人會議,若代表債務總額 75% 或以上的債權人(按人數及金額計算)投票贊成,提案即獲批准;最後,法院頒令確認 IVA 生效,債務人須嚴格按協議還款,直至完成計劃或提前清還。

還款年期與每月供款

IVA 的標準還款期通常為三至五年,視乎債務總額、收入及提案內容而定。每月供款額由提案人根據債務人的可支配收入計算,扣除合理生活開支後,餘下部分用於償還債權人。部分方案可能包含一筆過的初始付款或年終獎金分攤。在 IVA 有效期間,債務人須如實申報任何收入變動,重大資產變動亦可能須通知提案人及債權人。

費用結構與注意事項

IVA 涉及的主要費用包括:提案人專業費用(通常按債務規模及複雜程度釐定)、法院申請費,以及行政監察費用。部分費用可從 IVA 還款中分期支付,但具體安排因提案而異。申請期間,債權人可能暫停追收行動,但現有信貸紀錄仍可能受影響。若 IVA 執行期間違反協議或無力繼續還款,債權人有權向法院申請撤銷 IVA,債務人可能面臨破產程序。因此,在簽署前應仔細閱讀提案條款,並確認每月供款在可負擔範圍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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